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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积金贷款的六大误区,你知道几个?

2018-04-22 14:15:53 来源:帮融网

随着各地政策的不断完善,公积金贷款、提取服务朝着更利于职工的方向发展,使用公积金虽然便利了,但是不少朋友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能会存在误区,下面小编为您一一道来。


公积金贷款六大误区:


误区一:公积金账户余额能做购房首付

很多人认为既然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购房福利,那么理所应当能用来支付购房首付。其实这是一个误区:购房人只有在买房贷款后,提供相关发票、产权证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,而不能直接支取用于付首付。


误区二:子女可支取父母的公积金

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是不能够互相使用的,在住房公积金购房申贷问题上则视为两户人,子女和父母之间是单独分开的,即两个家庭。但随着公积金政策的放开,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允许父母子女互用公积金贷款买房,具体能不能提取,还得看当地公积金中心的规定。

  

误区三:装修房屋可提取公积金

住房公积金仅用于职工购买(含二手房)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(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%以上)自住住房时提取。装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,所以不能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。目前个别的城市可以,绝大部分城市是不行。

 


误区四:公积金贷款可超出上限

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有上限的,与商业贷款存在很大区别。即不能单纯的依据房产评估值来计算贷款额,需要根据借款人收入、缴存额和缴存比例来计算,且不能超出公积金贷款最高上限。一旦超出公积金贷款上限的话,就需要用公积金组合贷款来解决,这项政策目前大部分城市可以实施。

  

误区五:结清公积金贷款前再次使用

夫妻双方在结清公积金贷款前不可再次使用。不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,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,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,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,夫妻双方是不能够再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的。

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,那么在政策上是允许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,且仍可视为首次住房,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。

  

误区六:公积金提取额超出租房款或贷房款

公积金的提取额是不能超出实际费用发生额的。比如,田小姐一年的房租支出为9600元,而她的公积金储存余额有15000元,她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不能超出96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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