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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“两权”抵押贷款试点延期1年

来源:帮融网        作者:帮融网        2018-05-14 09:22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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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定于2017年底完成的农村“两权”抵押贷款试点正在延期。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,“两权”抵押贷款试点延期1年。中国人民银行随后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做好“两权”抵押贷款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提出“两权”抵押贷款试点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,推动相关金融机构积极推进“两权”抵押贷款业务。业内认为,随着农村“两权”抵押贷款试点延期、力度加大,将有更多农民受益。


“两权”是指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。按照现行法律,农村“两权”不能抵押。为支持农村土地和金融创新,2015年12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232个试点县分别暂时调整实施物权法、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、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,该决定授权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。在试点涉及相关法律条款障碍被排除后,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央农办等在2016年3月联合印发了“两权”抵押贷款办法。随后试点在全国232个县推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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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廖洪乐表示,农村“两权”抵押试点工作延期是必要的。从试点情况看,各试点县试点工作进展不一,部分试点地区存在确权颁证进展不平衡、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。目前试点工作开展的时间还较短,有些问题可能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,需要进一步通过试点发现问题,及时总结经验。


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明确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,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。“两权”抵押贷款试点延期,体现了“两权”抵押贷款试点在促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性。“两权”抵押贷款试点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、农村承包土地“三权分置”等改革密切关联,适当延长试点期限有利于同上述改革有效衔接,也有利于更好地检验贷款质量和抵押物处置机制的稳定性。


专家认为,延期后要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推进试点。对确权颁证工作完成较好的地区,进一步加大以“两权”作为单一抵押物的贷款投放力度,力争以“两权”作为单一抵押物的贷款余额增速较上年同期有较大提升。对确权颁证工作进展较慢的地区,要创新“‘两权’抵押+担保”、“‘两权’抵押+保险”、“‘两权’抵押+其他产权共同抵押”等多种形式的贷款模式,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。对于深度贫困地区,积极满足以“两权”作为抵押物的脱贫攻坚融资需求,力争实现“对象精准、应贷尽贷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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